催收小课堂 | “苏禄王国”- - 菲律宾

发布日期:2023-05-05 10:54

与菲律宾公司发生经济纠纷后,自行催讨货款可能触碰该国法律底线,以下是一些催收建议:

1、先了解客户当前的经营情况

遇到菲律宾客户拖欠货款,首先需要查下客户是否还在正常经营,或者做下对方的资信调查。如果境外公司已经注销,那么中方应当积极与境外公司的股东、或者实际控制人联系追款事宜;如果境外公司存续,那么中方应继续与海外采买方的业务员沟通催款事宜。另,需要注意公司的唯一注册号,因为企业的本国名与英文名不一致,只有注册号才能确定债务人的唯一性。菲律宾企业工商注册信息查询可以通过Securities and Exchange Commission进行检索(网址:https://secexpress.ph)在该网站内,可以检索到菲律宾企业名称、注册号、存续状态、地址、董事等信息。


2、制定催收方案

如果确定客户依然在营,那么可先搞清楚客户拖欠货款的原因,是忘记付款、资金紧张,还是恶意拖欠,再针对性地进行催款。

在货款被拖欠3个月以内,可以友好协商,准备好针对性的话术,应对客户的各种拖欠理由并争取尽快回款。可以适当给予付款期限,比如分期还款,但必须签订正规的还款协议,并且要求在最短的时间内偿还第一笔债务以表诚意。

如果企业自行催收超过3个月,依然无法追回欠款,可委托专业的第三方机构催收。专业机构的业务人员熟知当地的司法、商业环境以及关系网络,并且催收经验丰富,催收渠道多,拥有完备的数据库,可对境外企业的资信状况和还款能力进行全面分析,从而根据债务方特点制定最合适的催收方案。与此同时,企业可以把时间和精力集中在其他客户身上,创造更多经贸价值。


3.一些关于菲律宾催收相关的法律:

(1)诉讼时效

据菲律宾民法典(REPUBLIC ACT NO.386),与债务催收有关的诉讼时效分为:

①基于书面合同,因违约导致的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十年;

②基于口头合同,因违约导致的合同纠纷的诉讼时效是六年;

③若该民法典1140至1142及1144至1147条提及的行为涉及欺诈,可能应详见该法典其他部分,或者商法典,或者其他特别法。

④若该民法典及其他特别法内均为对某种纠纷做时效限定,那么,该类诉讼时效为自行为发生之日起的五年内应当起诉。

(2)催收相关法律

菲律宾有《公平债务催收行为法案》FAIR DEBT COLLECTION PRACTICES ACT,该法案的主要内容如下:

①据法案第五条,允许融资公司、贷款公司、信用卡公司、债权人、收债人以及债权人聘用的第三方服务提供商可诉诸一切合理和法律允许的手段来收取贷款协议项下的应付款项,但在行使权利和履行职责时,必须遵守诚信和合理的行为,不得从事本法所列的辱骂、不公平和不良行为。

②据法案第六条,禁止催收人员骚扰、压迫、虐待债务人。该法案禁止的催收行为如下:

  a.使用或威胁使用暴力或其他犯罪手段损害债务人或其家人的人身、名誉或财产;

  b.使用淫秽或亵渎语言或自然后果是虐待或羞辱债务人或其家人和/或根据适用法律构成犯罪行为或犯罪的语言;

  c.披露、公布或张贴据称拒绝偿还债务的借款人的姓名和其他个人信息,本法第10条允许的情况除外;

  d.出售任何债务以强制偿还债务的广告;

  e.使电话或手机反复或连续不断地响铃或与任何人进行电话或手机通话,意图骚扰、辱骂或骚扰被叫号码的任何人;

  f.除本法规定外,在未有意义披露来电者身份的情况下拨打电话或移动电话。

③收债人员不得使用任何与债务催收有关的虚假性、欺骗性或误导性的陈述或手段。如下行为被视为虚假或误导性陈述的催收行为:

1)未经授权使用徽章、制服或其复制品;

2)虚假陈述如下内容:

  a.债务的性质、数额或法律地位;

  b.提供的服务或可能合法的补偿因收债员为收债而收到的;

3)虚假陈述或暗示任何个人是律师或由律师联系的;

4)明示或暗示不偿还债务将导致债务人被捕、监禁、拘留、出售债务人的个人财产、抵扣债务人的工资,除非该行为是非法的并且收债人或债权人打算采取这种行动;

5)利用威胁的手段去采取任何不能合法采取的行动;

6)虚假陈述或暗示销售、推荐或其他债务权益的转让将导致借款人:

  a.失去对债务支付的任何索赔或抗辩权;

  b.受制于本法禁止的任何做法;

7)虚假陈述或者暗示借款人有犯罪或者其他行为,以使借款人蒙羞;

8)向任何人传达或威胁传达已知或应知为虚假的信用信息,包括未能传达有争议的债务存在争议;

9)使用或分发任何书面通讯,以刺激或被虚假陈述为由国家或地方政府的任何法院、官员或机构授权、发布或批准的文件,或造成虚假来源、授权或批准的印象;

10)使用任何虚假陈述或欺骗手段收取或试图收取任何债务或获取有关借款人的信息;

11)除非另有规定,为根据本法第4条获取位置信息的通信,未在为收取债务或获取有关借款人的信息而进行的所有通信中明确披露收债人试图收集的信息债务,并且获得的任何信息将用于该目的;

12)虚假陈述或暗示已将账户转给无辜购买者以换取价值;

13)使用除收债人的企业、公司或组织的真实名称以外的任何企业、公司或组织的名称;

14)以暗示或其他方式直接或间接向任何人提供任何虚假或误导性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提及警方、律师事务所、监狱、信用记录、法庭诉讼或留置权或扣押。


4.其他注意事项

(1)在菲律宾,晚10点至早6点不允许联系债务方;

(2)在拖欠初期,企业可自行催收跟进,采取电话催收、邮件催收等方式确认对方拖欠原因及付款意愿;

(3)如果自行催收3个月依然无法追回欠款,最好委托专业的第三方催收机构介入处理。第三方机构熟悉商务关系、司法关系,拥有不同的信用黑名单,采用本土化催收作业策略,对债务方可以施加较大的压力;

(4)如果自行催收、委外处理都不行,而对方仍在营业,有偿还能力,可提起法律诉讼。但菲律宾诉讼过程冗长,一般在立案一年或18个月后才开始审理,从立案到判决,需两三年时间。所以,诉讼催收可以作为保底手段,如果非诉催收都无法解决问题,再考虑采用此方式。

如有催款需要,欢迎咨询我们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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