斯洛文尼亚

发布日期:2022-08-26 14:59
分享到:
一、斯洛文尼亚国情及贸易特点 
(1)斯洛文尼亚位于中欧南部,森林和水力资源丰富,农产品以马铃薯、谷物、水果为主,在东欧经济转型国家中人均GDP名列第一,同时也是世界贸易组织的创始国之一。
(2)斯洛文尼亚属高等发达国家,拥有良好的工业、科技基础。主要工业部门有机械制造、化工、电力能源、冶金、橡胶及塑料产品加工、食品饮料加工、木材加工、纺织、皮革制品加工等。农业在国民经济中比重逐年下降,旅游业相对比较发达。
(3)斯洛文尼亚的主要贸易伙伴国为:德国、意大利、奥地利、克罗地亚、匈牙利和法国。主要出口商品类别为:运输设备、医药、电子机械和设备、金属制品、化工产品、钢铁产品等。主要进口商品类别为:运输设备、化工产品、电子设备、医药、机械产品、钢铁产品、金属制品等。

二,斯洛文尼亚的诉讼特点及相关信息 
1、斯洛文尼亚法院和检察院是国家司法机构。法院分宪法法院、最高法院、高等法院、地区法院和县级法院。
 2、在斯洛文尼亚进行诉讼,除了法庭费用外,还要单独付一笔利息税,仲裁程序也是要单独收费的,税费是由败诉方承担,整体诉讼费用高昂,不建议诉讼。

三、贸易管理的相关规定
作为欧盟成员国,斯洛文尼亚完全执行欧盟统一的贸易政策,货物和服务可以自由进出口,只在少数情况下要求为进口货品办理进口许可手续。如根据欧盟的《技术协调新方案》,一些产品须符合特定的品质标准。合格的产品须附有CE标志,以示符合标准。该标志由制造商或进口商贴于产品上,以自我申报形式确认产品合格。
欧盟指令确立产品责任的原则,规定如产品有缺陷,导致消费者受到损伤,责任在于生产者。此原则适用于所有农产品和含活动式部件的消费品。厂商必须遵守欧盟的产品责任法。该法律的保障范围是消费者通常预计不到的产品缺陷,并规定产品在欧盟的销售者及产品制造商均须负法律责任。在环保方面,厂商还须遵守《包装及包装废料指令》。该指令明确规定了一般的废料回收和循环再利用的标准。
此外,欧盟化学品法规(即《关于化学品注册、评估、许可和限制制度》,简称“REACH法规”)于2007年6月1日正式生效,2008年6月1日开始预注册。REACH法规的首要目标是保护人类健康和环境安全,保持和提高欧盟化学工业的竞争力,追求社会可持续发展。为此,欧盟委员会将建立专门的化学品监控管理体系,并于2012年前实现所有相关化学品的统一管理。该体系对欧盟市场上约3万种化工产品及其下游的纺织、轻工、制药等产品分别纳入注册、评估、许可三个管理监控系统。按照欧盟拟订的时间表,产量在1000吨以上的化学物质,应在3年内完成注册;产量在100-1000吨的化学物质,6年内完成注册;产量在1-100吨的化学物质于11年内完成注册,未能按期纳入该管理系统的产品不能在欧盟市场上销售。
【出口鼓励措施】SID银行为刺激斯洛文尼亚出口推行一系列鼓励措施,主要有:
(1)融资:付运前后出口融资,买卖方信贷,为环保工程、研发工程和可持续工程提供融资;
(2)担保:履约保证、投标担保、预留金担保、维护担保、盈利担保、海关担保
(3)出口信用保险:ST/MLT
(4)投资保险:为外币折算风险、征收风险、战争和社会动荡、违约风险、执法不公、自然灾害、商业风险提供保险。
阅读更多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