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2-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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阿根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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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布日期:2022-09-01 16: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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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提货相关
(1)阿根廷无单放货的问题已得到解决,并出台了按正本提单提货的规定。另外,即使是NVOCC(无船承运人)也需凭正本提单才能提取货物;
(2)不能做电放(Surrendered)和海运单,只能签发正本海运提单,接受目的港放单;
(3)海运提单上必须显示 HS Code(NCM NO)(多品名选择最高货值),海关规定海运提单必须要显示HS Code,不显示会有罚金。显示Shipper/Consignee/Notify的完整名称、地址、电话/传真/Tax ID(CUIT NO);
(4)阿根廷法律规定收货人遗失提单必须向海关申报,经海关同意后由船公司或 由船公司委托代理签发另一套提单,同时向有关机构递交一份声明认定原始提单失效;
(5)海关允许货物在指定的仓库中存放一年,延长期可至2年。若在此期限内货物未提走,将被海关出售以交纳全部费用和罚款;
(6)阿根廷清关一直较为严格,有的货物还需大使馆认证清关单据方可清关。
二、催收相关
(1)阿根廷没有关于债务催收领域的相关法规,也无相关部门监管;
(2)阿根廷破产后不可催,有担保债权人优先获得债权,无担保债权人将按比例分配。
三、破产相关
当法院作出判决宣布债务人必须重组或破产时,才可以进入破产程序。要求重组的债务人或者债权人必须提交相关证据,证明在债务到期时无力偿还债务,并提供可信的重组能力。
重组程序只能由债务人自愿开始,破产法规定,阿根廷不得援引在另一国启动的重组程序,损害“当地”债权人在阿根廷的资产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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