瓦努阿图

发布日期:2022-09-14 1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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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瓦努阿图国情及贸易特点
1、瓦努阿图共和国(英语:The Republic of Vanuatu),简称瓦努阿图 ,位于南太平洋西部,属美拉尼西亚群岛,由83个岛屿(其中68个岛屿有人居住)组成。最大的岛屿是桑托岛(面积3974平方公里),属热带海洋性气候,年均降水量1600毫米。 
2、瓦努阿图是世界最不发达国家之一,主要从事第一产业的生产活动,大都涉及农业,其农作物可供应约65%瓦努阿图人的需要。另外,渔业和畜牧业也是瓦努阿图的主要经济活动之一。旅游业在瓦努阿图也很重要,是政府的财政收入来源之一。 
3、瓦努阿图主要出口产品有椰干、可可、牛肉和卡瓦等。瓦产品主要出口欧盟、日本、澳大利亚、新西兰、印尼、泰国、德国、孟加拉国、韩国、美国、比利时等国;主要进口食品、机械、燃料等,主要来源是日本、澳大利亚、新加坡、德国、新西兰等国。

二、出口瓦努阿图注意事项
1、瓦努阿图设上诉法院、最高法院和负责传统事务的地方法院。
2、瓦努阿图没有仲裁法。政府拟签署和批准“关于投资争端解决的华盛顿公约”或“关于对外仲裁裁决的承认和执行的纽约公约”。目前,多数人通过“国际商会”来解决争端。
3、在瓦努阿图发生纠纷后的解决途径一般为法律诉讼,适用瓦努阿图法律。关于仲裁,暂无相关规定。
4、瓦努阿图的海关通关程序很简便。
(1)进口商收到提单等有关单据后,到船运代理公司查到货日期、税率,支付1000瓦图。船运代理公司将在货物抵达后通知进口商。
(2)到海关凭报关单报关。
(3)到码头交码头费、集装箱费、拖柜费。
(4)凭报关单的海关回执到码头的海关仓库提货。

三、进口申报事项:

(1)船长抵达瓦努阿图后24小时内,在装卸之前,必须将船舶文件、申明原件、由他签字的译文递交并存放在海关局。

(2)任何出口到瓦努阿图的货物上岸之前,货主、进口商或其代理须向海关局详细报关。不过船舶可以在出示船舶申明原件后被授权卸货。(3)任何进口到瓦努阿图的商品都必须出示证明:货物性质、件数、唛头、号码和重量,还有来源、目的地和运输方法。
(4)货主、进口商或代理要按规定填写申报表格。出口申报事项:出口货物装船之前,须按进口商品申报的方式申报。

【关税】瓦努阿图正在执行WTO海关评价协定,因此进出口商在发货前需和瓦努阿图海关联系确认有关新的规定。瓦努阿图关税税率采用HS编码制度,一般以商品CIF价格基础计算,税率从0-200%不等。一般商品关税维持在15-20%水平,奢侈品关税税率较高。除大米、面粉、鲭鱼罐头和烟草产品外,其余进口不须办理许可证。个别商品禁止进口,如烟火。

除未加工的贝壳和原木外,其他商品出口没有任何限制。关税从2%至15%不等,平均约3%。文物出口要得到文化中心批准。为保护本国企业利益,瓦努阿图实行高进口税,如啤酒的税率达230%、油漆60%、果汁和冰淇淋82%、鱼产品和家具72%,乳酪52%,蔬菜48%。为降低高关税造成高成本的影响,生产商可申请减免资本货物、原材料和中间产品的进口税。税收减免申请提交免税委员会后,由其向财政部提出推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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